主要用途:
汽車內飾燃燒試驗箱/水平燃燒測定儀采用水平方向燃燒性能的測定方法,適用于各類紡織面料、服裝、帳篷等,特別是汽車內裝飾織物的相對燃燒速率及阻燃性測定。
適用范圍:
座墊、座椅靠背、座椅套、安全帶、頭枕、扶手、活動式折疊車頂、所有裝飾性襯板、儀表板、雜物箱、室內貨物架板、或后窗臺板、窗簾、地板覆蓋物等。
符合標準:
GB8410,ISO3795,F(xiàn)MVSS302,DIN75200,SAEJ369,ASTMD5132,JISD1201,AU169
技術參數:
1.施焰時間:0-999.9s±0.1s可調;
2.延燃時間:0-99h59m59.99s±0.1s,手動啟動/暫停;
3.燃燒箱安裝:燃燒箱底部距設備底板10mm;
4.試驗風速:燃燒箱前后各100mm空氣垂直流速在0.10m/s~0.30m/s之間,并在設備右側加改風速儀監(jiān)測出線口;
5.U形支架:兩塊U形不銹鋼板制成,上支架后方有2個銷孔,下支加對應有2個銷子,并布有線徑為0.25mm及間距為25mm的耐熱金屬支承線;
6.燃氣燈:內徑為9.5mm,其燈嘴口中心處于試樣自由端中心以下19mm處并可自動點火;
7.燃氣:使用液化氣,也可用燃燒熱值為35MJ/m3~38MJ/m3的其他可燃氣體(如天然氣、城市煤氣);
8.電源:220VAC-15%~220VAC+10%500W(單相三線制)。
汽車內飾燃燒試驗箱/水平燃燒測定儀試驗步驟:
1.試樣支架由兩塊U形耐腐蝕金屬板制成的框架組成;
2.支架下板裝有6只銷子,上板相應設有銷孔,以保證均勻夾持試樣。銷子也作為燃燒距離的起點(一標線)和終點(二標線)的標記;
另一種支架的下板不僅設有6只銷子,而且支架下板布有距離為25mm的耐熱金屬支承線,線徑0.25mm(見圖五),該種支架在特定情況下使用;
安裝后的試樣底面應在燃燒箱底板之上178mm。試樣支架前端距燃燒箱的內表面距離應為22mm,試驗支架兩縱外側離燃燒箱內表面距離為50mm。
3.煤氣燈是試驗用火源,煤氣燈噴燈內徑為9.5mm。當煤氣燈置于燃燒箱內時,其噴燈口部中心處于試樣自由端中心以下19mm處;
4.供給煤氣燈試驗用可燃性氣體燃燒后的熱值約為38MJ/m2(例如天燃氣、城市煤氣、液化氣);
5.金屬梳的長度至少為110mm,每25mm內有7~8個光滑圓齒;
6.測量時間所用秒表精度不低于0.5s;
7.溫度計量程應為1500C以上,精度為10C;
8.鋼板尺精度1mm;
9.通風櫥:燃燒箱應放在通風櫥中,通風櫥內部容積為燃燒箱體積的20~110倍,而且通風櫥的長、寬、高的任一尺寸不得超過另外兩尺寸中任一尺寸的2.5倍,試驗前在燃燒箱終確定位置的前后各100mm處測量空氣流過通風櫥的垂直速度,該速度必須在0.10~0.30m/s之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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